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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林业局“四措并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近年来,赣州市林业局坚持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打造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的重要抓手,围绕做强“1+3+N”现代林业产业体系,持续创新国有林示范带动、集体林托管运营、森林可持续经营和产业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激发集体林发展动力活力。

以场带村,健全多元化利益联结模式。充分发挥国有林场资源、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优势,持续深化“场村共建”等“国有林场+”模式,推动国有林场与村组集体、林农建立联营、合作、入股、托管等多元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国有林场带产业、集体经济提效益、广大林农得实惠”的联农带农格局。目前,全市98个村组集体与国有林场开展“场村共建”47万余亩,联结带动2500余户农户户均增收6300元。

以托促活,推动分散林地规模经营。分类探索推动集体林地经营权托管与林事服务托管,创新“全托管”“再托管”等经营服务模式。对农户无力经营、分散零碎的林地,由集体经济组织集中经营或再托管至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经营;对不愿流转林地经营权的林农,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种苗育苗、整地造林、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托管”服务,实现权属不变、专业经营。深化集体林改以来,累计开展林地、技术等托管面积32万余亩。

以营提质,促进森林增质产业增效。坚持森林质量提升与产业增效一体谋划,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规模经营主体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将编制范畴从传统木材经营拓展至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等领域,配套优化告知承诺制审批、皆伐按面积审批等林木采伐政策,因地制宜发展林药、林菌、林蜂等林下立体复合经营,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林地经营管理效益,推动“一片林”向“多层利”拓展、向“一条链”延伸。全市累计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181件,基本建成森林可持续经营产业示范带22条。同时,探索推进8万余亩“林业标准地”规划建设,深入开展资源招商、场景招商,推动林业项目和社会资本“拎包入住”。

以服聚能,推动发展要素有效集聚。积极构建“1+4”科技推广体系和“林长+林业科技特派员+基地”服务机制,组织市、县200余名技术人才和乡土专家深入林间山头,常态化开展科技推广服务。加快推进乡镇林业片区服务体系建设,建成片区服务机构42个,推动286名服务、执法、监管力量下沉,建成县乡交易服务场景240余个,共发布供需信息4300余条,促成交易金额超7亿元,持续打通林业科技、信息服务“最后一公里”,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